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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一八四医院康养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鹰潭一八四医院康养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鹰潭一八四医院康养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经鹰潭一八四医院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采购方法

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鹰潭一八四医院康养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

鹰潭一八四医院康养中心装修改造项目(二次)

1

项目计划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改造工程,且通过招标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建设地点位于:投标人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指定的医院住院部四层康养中心场地。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工程质量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确保改造后用房满足康养中心居住、使用的无障碍、安全实用等核心需求。

其他:

(1)施工内容:本次改造涉及康养中心卫生间及病房地面、大病房地面、配套餐厅等区域,具体包含各类原有设施拆除、装饰装修施工、康养专用设施安装、垃圾外运、场地保洁等工程内容,详细工程量及施工要求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本项目采购控制价:392709.85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过控制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施工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规费、税金、管理费、利润、材料价差、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费、保修费等所有费用,为固定总价报价,除招标人书面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外,报价不作调整;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付款方式:1)进度款: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款的80%;2)竣工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3)质量保证金:剩余结算总价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5)工期要求:严格按照约定工期完成施工,若因承包人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1天,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0.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

(6)保修要求:本项目保修期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其中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电气管线及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保修期为2年;保修期内,承包人接到招标人维修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到场处理,免费维修更换不合格部件,若承包人未及时响应,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由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公章。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签字页及三表一附注。2025年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不含当月)近一年中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响应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6)信誉要求:(请登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并退出;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9)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其中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本人手写签名及日期。现阶段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响应时间截止前半年内(不含当月)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个人缴纳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11)近3年具有室内装饰装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12)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6-03-24 18:00:00起至2026-03-31 18: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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