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已由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衡数政投资管理【 2025】22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人为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病房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的设计进行公开 预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 总 投资 8853.54 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医院病房建筑及设施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建筑面积 21000 平方米。改造旧病房160间,涉及原病床320 张(30间4人间病房改造为2人间病房,设病床 60张;对100间2人间病房改造更新,设病床200张;将30间其他房屋改造成二人间病房,设病床60张);改造可转换手术室2间,重症病房1间,设置重症病床8张。改造后总床位328张,增加床位8张。病房新增独立卫生间,病区重新进行无障碍、节能设计改造;重新设置室内消防、给排水、暖通、电气、医疗气体、感染防控等系统,更换门窗;加装外墙保温、防水;新增电梯7座,更新电梯5座。对不满足承载力和抗震要求的病房楼整体结构加固。改造室外给排水、暖通、电气、医用气体、污水处理、消防设施及地下管网等室外工程 ,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程济路 7号 。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内容,施工图设计同时协调配合招标人办理涉及有关设计文件的审查和报批报建工作;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等 。
R 本 次招标最高投 标限价 198.298 万元。
2.3 服务期 限 : 20日历天 。
2. 4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并 具有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 ”或“资质异常 ”企业投标) 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 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
(二)拟派设计负责人
3. 5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 证书 ,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
□ 3. 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 设计负责人 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3. 7 无 。
(三)其他
3. 8 投标人及 拟派 设计负责人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6 年 03 月 26 日 0:00 至 2026 年 03 月 30 日 23:59 (北 京时间,下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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