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浙高运金华管理中心2026-2027年东永安保服务(浙高运)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项目需求单位年度计划,需求单位为金华市东永高速投资有限公司东永管理处,资金来源为自筹款,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拟采购浙高运金华管理中心2026-2027年东永安保服务。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包件),招标范围如下:
东永段高速交警、路政保安服务,项目服务地点:金华东永段。为东永段高速交警、路政完成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维管工作任务,需配备保安人员20人。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2年止。如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未发生违反合同的行为,并根据考核办法,年度考核为优秀,经双方协商一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一次,续签合同服务期最长为2年。
3.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证明材料: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制件;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制件)
3.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保安服务项目(含但不限于交通协管、治安协管等协管服务)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90万元。
(证明材料:合同复制件,若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签订时间、金额、项目类型等相关信息,还需提供能体现上述项目相关信息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注:相关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项目组人员要求:拟派安保人员均执保安证上岗。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承诺所配安保人员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员证》,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9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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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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