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2028年中国联通沈阳市分公司长途干线代维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所属的一、二级长途光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光缆线路:各种敷设方式的通信光缆;管道设备:管道、光(电)缆进线室、硅芯管、通道、人孔、手孔、引上管等;杆路设备:电杆及附件;交接设备:光、电缆交接及分线设备等;附属设备:标石、标桩、标志牌、宣传牌、云盯防设备、光缆线路自动监测、倒换系统、防雷设备、人手孔盖锁监控系统和用户复用设备等。
采购预算:303万元(不含税),321.18万元(含税),本项目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不承诺满额执行,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实施地域:沈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根据采购份额执行情况,如至协议期满尚有采购份额未执行,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对剩余采购份额进行延期处理。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及技术规格要求,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2)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二人均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及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安全员3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不可复用,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扫描件及提供202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辽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相关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17时30分至2026年03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6-2028年中国联通沈阳市分公司长途干线代维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1.2 招标内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所属的一、二级长途光缆线路及其附属设备,包括:光缆线路:各种敷设方式的通信光缆;管道设备:管道、光(电)缆进线室、硅芯管、通道、人孔、手孔、引上管等;杆路设备:电杆及附件;交接设备:光、电缆交接及分线设备等;附属设备:标石、标桩、标志牌、宣传牌、云盯防设备、光缆线路自动监测、倒换系统、防雷设备、人手孔盖锁监控系统和用户复用设备等。
采购预算:303万元(不含税),321.18万元(含税),本项目采购规模为预估规模,不承诺满额执行,具体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实施地域:沈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采购份额执行完成先到为止。根据采购份额执行情况,如至协议期满尚有采购份额未执行,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对剩余采购份额进行延期处理。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及技术规格要求,验收合格。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 1 个,中标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95%,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资格审查主要条件是:
2.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投标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及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证书。
(2)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二人均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电子注册证书(其中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及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3)安全员3人:须具备经本企业注册有效的由通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证书。
[注:以上人员均不可复用,上述人员均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证书扫描件及提供202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其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该证明须由社保单位出具,应体现参保人员信息、缴费(参保)单位名称、缴费(参保)期限,并加盖社保单位章,缴费(参保)单位名称须为投标人名称(包含投标人及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7)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或辽宁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相关人员参与投标;
(19)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3月25日17时30分至2026年03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