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呼和浩特市西热东送工程施工四标段(二次) 已由 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西热东送工程施工四标段(二次)
2.2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
2.3招标规模:呼和浩特市西热东送工程施工四标段,军区训练区西侧至福苑路与大青山街交汇处,敷设管径DN1600、DN1200,管沟总长约6995米,供热面积约2900万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4600万元,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项目计划投资:4600.0万元
2.5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B1501002026032401001001 | 标段名称 | 呼和浩特市西热东送工程施工四标段(二次) |
|---|---|---|---|
| 招标范围 | 工程-工程施工-市政工程-热能及供热工程 |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4600.0 | 工期(日历天) | 95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所有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并且[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人员资质要求: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3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企业近年(2023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须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内容包含管径DN1600及以上的供热管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业绩有效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行贿罪查询结果,如出现行贿犯罪行为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关于加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和使用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1]7号文件的要求,严重失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不得参加投标活动。注: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该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建市[2020]94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根据建办市〔2021〕30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按照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及等级确定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3-27 00:00 至 2026-04-16 09:30(北京时间,下同),……领取格式为"nmgzf"的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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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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