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试验车间空调系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安庆中船柴油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试验车间空调系统(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设备及系统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售后等工作完整性工程。
2. 设备名称:试验车间空调系统
3. 数量:1套
4. 规格尺寸或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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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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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室外机可模块化组合) |
能效等级一级,变频; 制冷总冷量≥800KW; 制冷功率≤290KW; |
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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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回风工况吊顶式射流处理机组 (末端) |
循环风量≥9000m³/h; 制冷量≥70kW; |
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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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新风工况吊顶式射流处理机组 (末端) |
循环风量≥9000m³/h; 制冷量≥110kW; |
台 |
3 |
具体以第五章“供货要求”为准。
2.5.交货期(总工期):合同生效后50日历天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及交付使用。
2.6.交货地点:安徽省安庆市经济开发区兴业路,招标方指定地点。
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主体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3.1.3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型设备或系统项目业绩(业绩均须附供货合同必要部分的复印件及部分合同对应发票(或验收证明),且合同中须有明确签订时间;如合同未能体现上述技术指标要求的,需提供技术协议等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业绩材料不符,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认可该业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注: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可提供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合同相对方须为上述投标人或制造商)
3.1.4须具备的其他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l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l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空气源热泵冷(热)水机组、射流处理机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本项目唯一投标授权委托,并装订在招标文件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代理商的投标将被否决。
1.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5日17时00分到2026年3月31日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标书费:人民币1000元/每套,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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