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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石化公司2026年固体废物集中处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2025年12月27日印发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及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10月10日印发的《乌鲁木齐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确保检修过程中各类废物垃圾均得到安全、环保、合规的处理,杜绝二次污染,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招标范围:针对乌石化公司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芳烃部、储运部、化肥部、化工部、热电部、公用工程部、机电仪运维中心、新峰公司所属区域在检修过程中产生的非危险废弃物的一般固废物及垃圾合规拉运、依法处置。

施工(检修)主要工程量

废物代码

废物种类

废物描述

单位

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W59其他工业固体废物除上述种类以外的其他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含保温棉(岩棉/玻璃棉)、废旧橡胶(轮胎/密封件)、塑料(PE/PP/PET/编织袋等)、玻璃(陶瓷/平板/容器/玻璃棉)、木材(模板/边角料/废弃家具)、建筑垃圾等

列入本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判定不属于危险废物的工业固体废物。

运输方式均为公路运输,具体工程量以实际签证为准。

2.3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4服务要求/标准: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适用于本工程的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规范、标准和规范等的见以下名录:

序号

标准规范名称

标准号

执行条款

1

乌石化公司检维修框架招标招标文件

   

2

《乌石化公司检维修合同项目管理标准》

   

3

《乌石化公司检修项目验收管理标准》

   

4

《检修管理标准附录2-检维修计划、费用管理规定》

   

5

《检修管理标准附录3-检修作业规程管理要求》

   

6

《检修管理标准附录4-检修合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7

《检修管理标准附录7-检修项目质量和验收管理要求》

   

8

《检修管理标准附录5-施工工机具管理规定》

   

9

《检修管理标准附录8-装置检维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10

《检修管理标准》  

Q/SY WH4205--2024

 

11

《作业许可管理标准》

Q/SY WH4222—2024

 

12

《吊装作业管理标准》

Q/SY WH 4225—2024

 

1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 2025

 

14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

HJ 1259

 

1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16

《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国发〔2025〕14号

 

17

《乌鲁木齐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试行)》

   

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服务区域:本工程位于乌石化公司炼油一部、炼油二部、炼油三部、芳烃部、储运部、化肥部、化工部、热电部、公用工程部、机电仪运维中心、新峰公司所属区域; 

2.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1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不接受联合体,允许分包(仅允许运输分包)。

3.2、资质条件:

承包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利用或处置;承包人具有有效的《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资质证书》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资质证书》;承包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人员及车辆依法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承包人委托他人运输固体废物的,受托方具备相应的主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应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证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成功完成1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业绩已结算单个合同金额大于等于50万的业绩合同;(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的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合同签订时间、承载服务内容页、承载金额页、签章页;至少与其对应的1张发票金额;合同不能体现总金额的,需提供50万元的结算发票。)

3.4、项目经理、技术、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资料提供形式:①202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为其连续6月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3.5.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

3.6、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7、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中石油HSE培训合格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从事工程建设的承包商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上2024年度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承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状况。(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3.9.承诺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10.机械设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设备需配备专用密闭式运输车辆,具备防遗撒、防泄漏功能;(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11.投标人承诺:未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存在法律纠纷。如一经查实存在法律纠纷视为失信行为,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承诺书)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做出承诺的内容应符合要求,以书面并加盖公章的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在签订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虚假隐瞒,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 3 月25日23时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 23时59分59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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