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徐州市中心医院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因医院医疗保障和日常治疗需要,徐州市中心医院拟采购1套电子胆道内窥镜系统。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毕并投入使用(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或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含开标当月)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 ①投标人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不需要具备上述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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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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