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编号:ZYB
三、项目概述:为更好的规范分公司采购管理工作,满足采购服务需求,防范采购风险,根据总部采购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分公司日益增长的采购需求,拟开展新一轮招标工作,采购1家采购代理机构为分公司日常采购代理服务,为分公司提供工程、货物、服务等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及相关管理服务。
四、招标内容:采购代理机构应在采购人委托的代理范围内,从事招标/采购代理活动,提供支撑服务。本次委托招标人机构服务期限为3年(2026年-2028年度),委托代理的项目为中邮保险宁夏分公司采购的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的招标/采购项目等项目。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被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或被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人与招标人和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7)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提供过虚假信息。
(8)投标人未曾在招标人过往的采购活动中有过围标串标行为或围标串标嫌疑。
(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4月1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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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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