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江****公司苏北检修中心场站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编号:HNGS-XJD-26-********交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以各场站通知时间为准启动项目,乙方需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包含检测、备案等相关服务工作。交货/服务地点:中利腾晖(常熟)****公司、常州九洲裕光****公司、淮安润农****公司、沭阳新晖太阳****公司、泗洪东磁光****公司供货范围:依据相关国家及行业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技术标准对甲方已定级信息系统进行业务现状调研,通过现场测评、整体分析及风险评估,全面准确评估业务系统安全保护水平与等级保护相应级别之间的差距,对于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最终形成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安全防护评估报告。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质量要求:(1)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标准性、规范性、可控性、整体性、最小影响性及保密性原则,做到守时、保质,在完成等保测评工作后对测评结果负责。(2)保密性要求:乙方必须和甲方签订保密性协议和非侵害性协议。乙方必须要与参与此次测评项目的所有项目组成员签订保密协议和非侵害性协议,在合同签订时一并提供给招标人。(3)乙方对本规范书中的内容及在应标过程中接触的设备信息、数据资料等负有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无论乙方中标与否,其对上述内容的保密责任将长期存在。(4)等保测评(评估)的品质保证:乙方应承诺指派工作经验丰富、技术实力雄厚的安全顾问,结合技术领先、结论可靠的测评(评估)工具为客户作全面等级保护测评。承诺(评估)过程按国家标准进行,并保证对客户的资料严格保密。(5)乙方承担被测评单位敏感信息的保密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需要复制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复制,并将数据内容记录成表,签字确认。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和涉及双方企业信息安全、科技成果的任何内容。项目结束后,双方必须互相确认测评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相互承担保密责任。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供应商目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网站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网站查询结果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具备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等,并通过国家认定,需提供证明材料,若测评机构资质证书主体与报价人名称不一致时需提供授权承诺函。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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