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工程项目襄阳公司3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更新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湖北襄阳余家湖
2.2项目规模:330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2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布袋除尘器-襄阳公司3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更新项目(CHDTDZ001/17-SB-01301):襄阳公司3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更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布袋除尘器-襄阳公司3号炉电袋除尘器滤袋更新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为专业滤袋生产企业,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9.投标人自 2021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2台套300MW机组及以上除尘器滤袋整体应用业绩,业绩要求已使用三年以上(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一个合同算作一个业绩,包含合同封面、项目范围内容、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3-25 14:40到2026-04-0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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