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FX202504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合肥融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FX202504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肥西县 FX202504号地块项目采购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FX202504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为合肥融源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肥西FX202504号地块总承包工程位于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明珠路与杭埠路交口,东侧杭埠路,西临樱花路,南临菖蒲路。项目用地北侧为易商大数据产业园,西侧为商业用地,南侧为在建中海华润观山嶺湖住宅项目。项目包含17栋住宅及其他配套楼。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3980.55㎡(65.97亩)、总建筑面积90870.78㎡,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0246.78㎡,地下建筑面积30624.00㎡。施工内容主要包括主体结构、粗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根据物资品类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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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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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FX202504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2425 |
1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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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品混凝土 |
C25细石 |
m3 |
15 |
||||
|
3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2.5 |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100 |
||||
|
5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850 |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0950 |
||||
|
7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5215 |
||||
|
8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920 |
||||
|
9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13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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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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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肥西县FX202504号地块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部 |
SH-02 |
商品混凝土 |
C20细石 |
m3 |
2425 |
1000 |
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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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商品混凝土 |
C25细石 |
m3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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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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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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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8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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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10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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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商品混凝土 |
C35 |
m3 |
5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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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商品混凝土 |
C40 |
m3 |
2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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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商品混凝土 |
C45 |
m3 |
13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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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商品混凝土 |
C50 |
m3 |
1225 |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采购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供应商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扫描件,许可范围内含拟采购物资),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生产或销售经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上述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
(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采购人施工进度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的专业生产设备、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2024年12月后成立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2-2025年)招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二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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