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选工程主、副井起重机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选工程主、副井起重机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三套起重机设备。主井吊钩桥式起重机75/20t对主井多绳摩擦提升机等配套设备安装检修等吊装作业;副井吊钩桥式起重机75/20t对副井大罐笼落地式多绳摩擦轮提升机等设备安装检修等吊装作业;副井交通罐桥式起重机16/3.2t主要对副井交通罐落地式多绳摩擦式提升机等配套设备安装检修等吊装作业。
2.2 招标范围: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选工程主、副井起重机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采选工程主、副井起重机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的采购合同、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2.3 交货期: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后3个月内生产完成全部货物(具体到货时间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安徽省庐江县泥河镇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5项目地点:安徽省庐江县泥河镇安徽五鑫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必须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且已经是设计、制造过招标设备的起重机生产厂家(即制造商)。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有效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21年3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起重机(额定起重量≥75t)同类的销售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采购清单及签章页)、技术协议、发票的复印件/扫描件【以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3.5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意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23年3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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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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