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波哥大地铁一号线声屏障护栏安装工程项目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北京中交紫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哥伦比亚波哥大地铁一号线项目声屏障、护栏安装工程设备租赁
项目概况:哥伦比亚波哥大地铁一号线(Metro Linea 1)建设在在现有城市道路走廊上,全线采用全高架桥设计,使波哥大西南部居民能够快速到达市中心,直至72号街和Caracas大道(反之亦然),并快速连接到BRT系统线路中。本项目起讫里程K0+000~K23+864,路线长度约23.86公里,并包括16个地铁车站。第一站位于未来的西纵向大道(ALO),最后一站位于72号街和Caracas大道。
本项目为轻轨主体结构完工后的附属防护与降噪工程,部分桥段U型梁已架设完成,铁轨正在铺设中,无运营时段避让限制,需要考虑其他作业模块的交叉作业,预计轻轨投入运行时间为2028年。
本项目安装工程共计16个车站和车辆段、终点之间的17个区间段,全程护栏长度38006.25米,声屏障长度4806.59米,区间工程量明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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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区间段 |
开始里程 |
结束里程 |
区间长度(米) |
护栏长度(米) |
声屏障长度(米) |
|
1 |
车辆段-E1 |
0+076.000 |
2+127.440 |
2051.44 |
4093.82 |
21.79 |
|
2 |
E1-E2 |
2+277.839 |
3+448.503 |
1170.66 |
2342.34 |
|
|
3 |
E2-E3 |
3+598.803 |
4+497.299 |
898.50 |
1796.38 |
|
|
4 |
E3-E4 |
4+644.498 |
5+600.503 |
956.00 |
1911.46 |
|
|
5 |
E4-E5 |
5+747.703 |
6+595.478 |
847.77 |
1434.21 |
261.77 |
|
6 |
E5-E6 |
6+742.778 |
7+851.276 |
1108.50 |
2216.59 |
|
|
7 |
E6-E7 |
8+001.576 |
9+626.724 |
1625.15 |
3071.55 |
178.79 |
|
8 |
E7-E8 |
9+773.924 |
10+654.074 |
880.15 |
1760.09 |
|
|
9 |
E8-E9 |
10+804.273 |
12+060.513 |
1256.24 |
2512.16 |
|
|
10 |
E9-E10 |
12+210.613 |
13+749.813 |
1539.20 |
2328.97 |
747.42 |
|
11 |
E10-E11 |
13+897.013 |
15+018.993 |
1121.98 |
1594.46 |
648.96 |
|
12 |
E11-E12 |
15+169.193 |
16+190.845 |
1021.65 |
1882.22 |
161.40 |
|
13 |
E12-E13 |
16+341.143 |
17+591.761 |
1250.62 |
766.50 |
1735.10 |
|
14 |
E13-E14 |
17+739.061 |
19+646.174 |
1907.11 |
3330.23 |
483.87 |
|
15 |
E14-E15 |
19+796.374 |
21+654.518 |
1858.14 |
3716.26 |
|
|
16 |
E15-E16 |
21+804.718 |
23+015.461 |
1210.74 |
1853.80 |
567.49 |
|
17 |
E16-终点 |
23+165.762 |
23+859.962 |
694.20 |
1395.21 |
|
|
合计 |
38006.25 |
4806.59 |
招标内容为招标清单内所列设备的租赁服务,总费用包含设备租赁、运输、报关、清关、维护设备及相应司机的费用。
招标内容为招标清单内所列设备的租赁服务,总费用包括按照招标人要求在国内定制设备及运输、保管、清关及运抵现场,并为这些设备配备专业的中国籍运维保养人员,以保证这些设备在租赁期间的稳定运行;在属地租赁的机械设备,需按照哥伦比亚当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国内外设备统一配备相应的属地司机、信号、司索等持证人员,其机械、人工等所有费用,以及按照哥伦比亚当地法律法规要求为这些人员配备工作、休息条件的所需设施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其中,清单项中的部分设备,因属地没有相应采购渠道,需投标人按照本项目施工技术要求、施工技术方案,在国内定制专用设备,并运输至本项目施工现场供现场施工使用,详细要求如下:
1.按照招标方技术方案、项目总体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提供定制专用设备租赁,设备需满足现场施工技术需要,具体要求详见《护栏声屏障施工技术方案》;
2.投标人负责设备集港、海运及清关、提货运输至项目指定现场,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3.设备需获得哥伦比亚当地相关检测认证,并达到入场作业条件;
4.设备需满足哥伦比亚当地安全、环保要求,如需现场改装,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5.设备维护、现场转运等所有相关过程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6.投标人需配备一名维护维修人员,保证设备在施工期间正常运行直至项目验收;
7.设备租赁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对于在属地租赁的设备,要求如下:
1.投标人需安排一名中国籍项目经理进场,根据项目施工进展安排相应机械进场作业和现场管理及设备维护,接受招标人现场项目部统一管理;
2.投标人需根据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及时调遣相应机械设备进场,并严格按照属地要求,配备属地司机、信号、司索等全套工作人员,保证设备进场后,可做为一个工作班组,在完全满足属地要求的情况下展开作业;
3.租赁价格包含满足现场HSE费用、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投标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
4.现场作业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做好高空作业防护与交通疏导措施,避免与其他施工队伍交叉干扰,其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5.属地租赁设备的维护、现场转运等所有相关过程费用,均含在报价中;
6.属地人员工作期间的食宿问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7.投标人常驻现场的设备管理员应充分了解波哥大当地的交通和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情况,并结合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及时安排相应设备进出场,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加班费、窝工费等,均已经包含在报价中;
8.设备租赁期限自项目开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上述租赁设备的作业期间的加油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其界面在机械设备抵达现场时应处于满油状态,作业后离场时由招标人加满。
对于派驻现场的国内服务人员及费用,明确如下:
1.必须完全服从招标方作息安排,食宿由招标方统一选地,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招标方负责协助办理签证事宜,但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往返过程中,机票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对于随租用机械配备的属地人员及费用,明确如下:
1.入场前,需提供相应证书,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场;
2.所有机械操作人员的费用,均包含在设备租赁费用中。
投标人需在属地根据作业点数量招聘属地安全员,保证每个作业点都有一名安全员在场,接受招标人现场项目部统一管理,在招标人安全总监的领导下工作,对项目现场机械作业安全、交通疏导及交通安全负责。
本项目以美元报价投标,按照项目施工进度结算,付款方式为:1)本项目有25%预付款,在双方签订合同并投标人向招标人出具合同金额10%履约担保、投标人提出预付款申请且经招标人批准后支付,支付方式为在属地支付美元;2)国内定制设备抵达哥伦比亚港口后,投标方负责运输至现场及属地检验检测等,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属地发生的费用,投标方须提供属地发票及合同,经招标方审核后,由招标方以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哥伦比亚分公司(以下简称哥办)名义代投标人支付,代付款从合同款中扣除;3)设备进场且开工后,租赁维护费用根据施工进度计量情况支付,每期扣回确认的计量额的30%,包括预付款(占比25%)和质保金(占比5%);4)预付款扣满合同总额的25%即止;5)招标人将在完工证书颁发后且收到质保金后的30天内将50%的保留金返还给投标人;6)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且招标人收到质保金后,将剩余50%保留金返还给投标人。7)每笔付款前投标方需向哥办提供等值属地发票。
施工周期:自收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日内入场,至2027年4月30日完工。
缺陷责任期:自招标人波哥大地铁一号线声屏障护栏安装工程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24个月。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基本情况: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立并依法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4.2财务状况:
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3、2024、2025年度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财务报告。(如报价人无法提供2025年财务报告,需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公司财务出具的2022、2023、2024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且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等,并盖报价人财务章或公章。)
4.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至少提供1项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海外业绩,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注:有效业绩的定义为: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2、合同类型包括且不限于道路交管、系统集成、输送设备业务等设备供应类型;3、能够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
4.4团队要求:
(1)投标项目经理需为中国籍,应至少在投标单位持续工作6个月以上。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负责过的项目业绩须附证明其所任职务的企业文件或用户证明复印件,须提供项目经理学习和工作简历、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2)设备运维人员2人,需为中国籍,须提供学历、学位或技能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标书费:500元整。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30日下午16: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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