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区工程有限公司太仓鑫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8#、9#泊位简易进出场流程改造项目地坑基础支护及降水专业分包
1.2采购人:苏州港张家港保税区工程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预算(元):945000(含税)
1.5采购项目限价(元):945000(含税)
1.6采购项目概况:包括型钢桩、钢板桩、围檩施工、降水等。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包括型钢桩、钢板桩、围檩施工、降水等。
2.2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或服务期限):一个施工点打型钢桩、钢板桩、围檩、降水设备安装等7天内完成,共两个施工点(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使用周期:约60天。
2.3建设地点(或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鑫海8#、9#泊位(具体位置招标人指定)。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或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
2.5其他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实施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3)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除机电工程,其他专业不限);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人员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2025年12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须提供2025年12月至今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3)人员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
(5)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口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03月25日2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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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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