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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设备维修-污水处理设备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6万元。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污水处理设备维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污水处理设备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磋商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其他资质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6日9时00分到2026年04月01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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