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车辆段现就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车辆段烟感报警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独立单元无线烟感报警器276台。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单元无线烟感报警器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营业执照,代理商须同时提供生产商对该产品针对本次项目(注明本次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正式授权(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4.投标人应为一般纳税人,结算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不接受有国铁集团公布的不良供应商行为的单位参加投标。
6.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查询截图)
7.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查询截图)
8.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查询截图)
9.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提供开标当月查询截图)
10.投标人所投包件内物资必须具有合法独立知识产权,无技术专利纠纷,必须保证采购人免受第三方连带责任。
11.投标人的自然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采购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1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本次投标的具体产品规格型号、性能参数、图片等,同时提供该款产品的CCC认证资料,认证依据为《GB 20517-2025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及《GB/T 45839-2025 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组网通用技术要求》。
1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四、采购文件获取
1.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03月25日12时00分 至 2026年03月30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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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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