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湘潭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渤海银行湘潭分行外聘律师事务所服务入围,具体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及服务要求。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负责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或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
(5)投标人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原件);
注:招标人在评审当日将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对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招标人确认查询结果之时起,拒绝参与后续采购活动,已提交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经招标人查询人签名后打印存档。招标人保留以其他权威信息渠道查询结果作为信用评判依据的权利。
在签署采购合同前,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渤海银行有权取消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或者作为中标单位的资格。
若签署采购合同后,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渤海银行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双方未尽事宜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原件);
(8)投标人及服务团队自2023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及服务团队未曾在代理渤海银行诉讼案件中泄露渤海银行商业机密,造成渤海银行损失,或未曾因提供法律服务与渤海银行造成争议,并以渤海银行为被告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渤海银行提供本项目法律服务,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近两年内不存在利益冲突,未发生过有损渤海银行权益的行为记录,投标人及服务团队承诺在本项目入围期间不代理与渤海银行利益相冲突的法律事务,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法律服务时,不使用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渤海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曾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其他类型银行或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代理过资产清收诉讼或仲裁案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案例合同复印件,提供包括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中的签署主体名称、服务内容、签署日期、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内容应清晰可辨;
(11)须签署并提供参与招标人采购活动廉政承诺书(原件);
(12)须签署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事项承诺函(原件);
(13)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委派的服务团队不少于4名执业律师,其中至少3名律师具备国内金融机构相关法律服务经历,并承诺服务期内团队成员稳定。
(14)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应至少为合伙人律师,原则上应为单位负责人、所主任、高级合伙人等,需具备协调全所资源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社会资源及丰富的诉讼/仲裁/清收/经验。
(15)案件主办律师应为执业经验在5年以上的律师(其中至少2年为商业银行提供法律服务),或具有相关公检法、仲裁执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
对实质性采购需求无负偏离,实质性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项条款,投标人须提供专项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自2026年3月24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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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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