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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6-2028年废旧铁塔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日期:2026-03-25 收藏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6-2028年废旧铁塔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1.采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6-2028年废旧铁塔回收处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ZH-2026-TT005(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项目拟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本部、各地市分公司报废铁塔物资的回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3名供应商参与最终的竞价,竞价后选取1名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1.7本项目采购预算为0.00万元(含税),税率13%,0.00万元(不含税)。全省2026-2028年预计拆除回收旧塔材总数量约539站,总重量约3808.45吨。

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在框架执行周期内,最终实际执行额度以发包人累计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拟采购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本部、各地市分公司报废铁塔物资的回收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服务地点:吉林省铁塔公司及九个市州分公司,具体以框架协议/订单中规定的服务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铁塔公司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及服务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针对以下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承诺)

①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竞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竞价。

②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竞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竞价。

③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竞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竞价;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塔类拆除或维修或改造或新建铁塔等),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业绩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采购内容等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人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具有以下资质:

①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注: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全国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

②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①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④具备须配备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如同1人员同时具有多种特种作业操作证,只能按1人记取。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响应截止日期近3个月的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能体现证书有效期的所有页面,否则评审委员会有权根据发证时间判断证书是否失效。

(6)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最新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响应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集中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综合得分排名前3的供应商通过集中资格预审。

4.2通过集中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竞价。

4.3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综合得分前3名供应商通过集中资格预审。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5日19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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