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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响应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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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南靖县县道梅书线(梅林镇至书洋镇)改建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编制服务 |
1项 |
180000.00 |
0 |
4.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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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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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谈判响应声明 |
详见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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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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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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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或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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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或承诺有依法纳税(提供承诺函),税收缴纳凭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中任意一项: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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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供应商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应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复印件或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承诺函),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中任意一项: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②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若供应商所属地区已实行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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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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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标准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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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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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其它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注: 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4.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请被邀请单位于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3月27日早上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