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人名称:福建水投集团东山水务有限公司
3.项目编号:(请登录)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567536.2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567536.20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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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规格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吨) |
标的金额 (元)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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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次氯酸钠 |
饮用水标准 有效氯≥10% |
355.08 |
吨 |
850.00 |
301818.00 |
工业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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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盐酸 |
饮用水标准 总酸度≥31% |
103.565 |
吨 |
680.00 |
7042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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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氯酸钠 |
饮用水标准 |
35.508 |
吨 |
5500.00 |
195294.00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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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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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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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资格条件 |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持有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盐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明》(次氯酸钠);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盐酸)、《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明》(次氯酸钠);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队必须为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运输车队若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驾驶员必须具备危险品运输从业资格证。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检测标准为GB/T1618-2018《工业氯酸钠》、GB/T320-2025《工业合成盐酸》和GB/T19106-2013《次氯酸钠》。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投标人报名期限: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30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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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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