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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工艺院2026-2027年度安全预评价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里木油田工艺院2026-2027年度安全预评价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塔里木油田公司建设项目QHSE“三同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油气工艺研究院范围内需要开展安全预评价的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报告,完成评审、审查等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

对油气工艺研究院范围内需要开展安全预评价的工程项目进行评价,完成报告编制、评审、审查等全部工作。

2.3服务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工作以项目实施单位在服务期限内发出的书面委托为准。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项目所在地。

2.5质量要求:合格,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含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以及陆上油气管道运输业。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

3.2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面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至少1项(国内业绩)。

提供资料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2)提供对应业绩项目评价委托书或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承载服务内容关键页、签字盖章页)扫描件;(3)提供业绩对应的结算资料或至少1张发票扫描件。

注:年度框架合同中的单项工程项目,提供单项审查意见的即算一项。

3.3 QHSE要求:

3.3.1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

3.3.2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

3.4信誉要求

(请登录)3.5其他

3.5.1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3.5.3投标人不存在投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3.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0日。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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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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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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