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建设项目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宜昌至涪陵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4〕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 ,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本标段自宜昌北线路起点至宜昌长江公铁大桥北引桥桥尾(DK0+000~DK3+478.784),正线3.378km。宜涪至汉宜联络线:上行联络线线路长度1.453km;下行联络线线路长度2.183km;改造既有鸦宜铁路长度0.919km;改造客车车底取送线长度1.000km;改建既有鸦宜铁路长度0.878km;改建既有宜昌东牵引变电所及相关工程、改建宜昌东存车场、改建宜昌北综合维修基地及相关工程、宜昌东新建信号楼等房建工程。
主要工程内容
(1)路基:土石方45.15万m3,新建路基1319m/7段,改建路基1394m/4段,动车所改造951m/2段;
(2)桥梁:新建桥梁5339.43m/7座,改建桥梁402.5m/1座,江北宜常铁路同期实施工程(3处门式墩);
(3)轨道工程:
正线:有砟轨道5.62铺轨公里,无砟轨道0.83铺轨公里;
站线:有砟轨道1.74铺轨公里;
铺道岔:11组;
(4)站场工程:宜昌北综合维修车间,宜昌东站改造,宜昌东动车存车场改造;
(5)房建工程:6512.89㎡;
(6)以上范围相关站后工程。
项目工期45个月(2025年4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合同金额9.81亿元:站前工程8.52亿,站后工程0.82亿、房建工程0.47亿。站前由十二局一公司组织实施,站后四电工程由十二局电气化公司组织实施,房建由武汉局建安公司组织实施。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2025年(期间连续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24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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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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