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廊坊市国道G105京澳线大城县城南至廊坊沧州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5项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监理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148/70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冀公路[2025]25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廊坊。2.1.2建设建设规模及内容:廊坊市国道G105京澳线大城县城南至廊坊沧州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5项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监理,包含廊坊市国道G105京澳线大城县城南至廊坊沧州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廊坊市国道京抚线(G102)北京三河界至三河东环段修复养护(中修)工程、廊坊市国道京澳线(G105)霸杨线交叉口至胜芳桥段预防养护工程、廊坊市国道京环线(G112)霸州县城东至霸州县城西段预防养护工程、廊坊市省道廊涿线(S371)固安东环至廊坊保定界段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1.3监理服务期为: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2招标范围:2.2.1廊坊市国道G105京澳线大城县城南至廊坊沧州界段修复养护(大中修结合)工程等5项路面养护工程项目的施工前准备、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2.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2业绩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3信誉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3.1.5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本款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3-25 09:00至2026-03-31 17: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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