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将对永城电厂-庄周500kV线路工程(夏邑虞城段)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外委,该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虞城县境内。
采购方式为公开谈判。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分包商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要求
1、工作地点
永城电厂-庄周500kV线路工程(夏邑虞城段)位于商丘市夏邑县中峰乡、罗庄镇、马头镇、业庙乡,虞城县芒种桥乡、谷熟镇、店集乡、站集镇、杜集镇。
2、地形地貌交通
项目规划场址地形为平地,塔位相对较分散,但大多集中在半径25km范围之内。塔位坐标介于115.709°E~116.122°E,34.039°N~34.306°N之间,塔位海拔位于0m~100m之间。塔位多位于耕地内,地形开阔,植被为农作物,少部分位于林地内。线路经过有S206、S208、S319省道,X016县道、富民路和济广高速,交通便利。
3、项目任务与规模预计
永城电厂-庄周500kV线路工程(夏邑虞城段)起于商丘市夏邑县业庙乡谢庄村南(夏邑县永城市县界,包1包2分界点),止于庄周500kV变电站。新建500千伏线路54.4千米。总计新建杆塔137基。
4、工作内容
乙方应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4.1 进行项目线路林业勘测设计专题评估方案报告(表)(以下合称“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表)”)编制所需的调查收资、现场勘察和专题研究;
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现行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林业局要求,编制《永城电厂-庄周500kV线路工程(夏邑虞城段)沿线塔基占地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协助工程建设方取得河南省林业局的关于本工程项目占用林地的同意意见,协助本工程建设方取得河南省林业局关于本工程建设的行政许可批复。
4.3 编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表),应包括下列内容:
4.3.1线路沿线塔基需占用的林地现状调查;
4.3.2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分析;
4.3.3使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计算(包含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4.3.4保障措施。
4.3.5使用林地可行性结论
4.4 根据甲方委托,向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表);
4.5 根据甲方委托,依法向项目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表)的评审、报批、备案及其他所需的各项等法律手续。
4.6技术要求内容随着工作的开展可以有所调整。
5、服务要求的形式及成果:本项目编制的各专题报告和成果须符合国家、河南省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6、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若有特殊情况,依据甲方实际要求的工期为主。
7、其他要求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严格按照我方约定的时间、进度、内容要求,提供全面、完整的技术报告。技术服务应满足甲方的需求,并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可行性、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需要具备基本资格和专业资格,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应符合下列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响应人资格证书、资质证书(应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两个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内容需包含合同主要服务范围及盖章签字页)。
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重大法律纠纷等状态。(提供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5、响应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项相关查询页信息,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响应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对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近3年(以判决书生效时间开始)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查询案由类别为单位行贿、行贿和对单位行贿三种,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如有上述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网站查询页面截图;近三年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无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站查询页面截图)。
8、响应人拟派授权代理人需提供响应人近半年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并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扫描件或者网上下载的网页版包含查询网址的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转委托,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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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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