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2026年地铁项目电源设备集中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次拟采购2026年地铁项目所需的电源设备,预估数量如下表,最终以实际下单数量为准。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
1 |
交流配电屏 |
交流配电设备-13分路-380V-160A |
个 |
24 |
|
2 |
隧道内电源分线箱(380V) |
交流配电设备-9分路-380V-32A-室外型 |
个 |
201 |
|
3 |
隧道内电源分线箱(380V)-不锈钢箱体 |
电源分线箱380V/32A/9回路 |
个 |
16 |
|
4 |
隧道内电源分线箱(220V) |
电源分线箱220V/63A/6回路 |
个 |
1 |
|
5 |
隧道内电源挂接箱(380V)-不锈钢箱体 |
电源分线箱380V/63A/3回路 |
个 |
4 |
|
6 |
弱电井电源分线箱(380V) |
交流配电设备-6分路-380V-16A-壁挂式 |
个 |
52 |
|
7 |
弱电井电源分线箱(220V) |
交流配电设备-6分路-220V-63A-金属 |
个 |
1 |
|
8 |
机房内电源分线箱 |
交流配电设备-7分路-380V-250A-壁挂式-室内型 |
个 |
24 |
1.6采购预算:78.5万元(含税),本项目按成交单价*预估数量签订合同,据实结算。
1.7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个,份额100%。
1.9★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见分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响应限价(不含税单价,元) |
|
1 |
交流配电屏 |
个 |
24 |
8000 |
|
2 |
隧道内电源分线箱(380V) |
个 |
201 |
1500 |
|
3 |
隧道内电源分线箱(380V)-不锈钢箱体 |
个 |
16 |
3930 |
|
4 |
隧道内电源分线箱(220V) |
个 |
1 |
1460 |
|
5 |
隧道内电源挂接箱(380V)-不锈钢箱体 |
个 |
4 |
3900 |
|
6 |
弱电井电源分线箱(380V) |
个 |
52 |
1600 |
|
7 |
弱电井电源分线箱(220V) |
个 |
1 |
1600 |
|
8 |
机房内电源分线箱 |
个 |
24 |
1500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交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5日内货到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浙江省(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5★保修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至少具备1个【配电箱/配电柜类似业绩】。
须同时提供:①合同关键页;②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合同章或业务章。
注:(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合同执行金额的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有效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日期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日期,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3.4检测报告:供应商应提供本次采购的隧道内电源分线箱【交流配电设备(380V)】的检测报告1份, 检测报告上需具备CMA(中国计量认证)标识。检测报告中至少包含交流配电设备外壳防护等级满足IP65的防护等级。
3.5代理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注:供应商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响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供应商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响应;制造商为母公司,响应人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供应商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响应的,也视为制造商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浙江省级】【交流配电箱】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交流配电箱】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省】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按照采购人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则、《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名单管理要求》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合作处理措施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响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响应产品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4日17时30分至2026年03月2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