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为满足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采购需求,现启动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数据智能中台技术服务能力采购项目采购工作。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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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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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数据智能中台技术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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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
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定总价最高投标限价和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6316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2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日,投标人须具备至少1个不少于200万(含税)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大数据平台、数据治理、数据开发、人工智能标注、训练、推理等系统建设开发类),须提供业绩案例等证明材料。
注:(1)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可以体现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关键页、合同金额关键页、合同盖章页】、任意一笔付款发票。以框架+订单方式签署的合同,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须提供框架合同下的采购订单/结算单、任意一笔付款发票;如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则该业绩无效。若跟客户签有保密协议的可将甲方单位名称进行部分保密处理,需承诺或证明甲方与公司无任何隶属关系,承诺格式自拟。
(2)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实际采购订单/结算单所体现的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订单中明确的履行起始时间为准,均未体现时间的,则该业绩无效。
(3)业绩数量:单项合同以合同个数为准,若为框架合同+订单方式签署的合同,按总体框架合同认定为一个有效项目经验。
(4)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十订单业绩金额按有效订单累计金额计算。
(5)案例签约主体与供应商不一致的,未按要求提供案例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案例为无效案例。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4月15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5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4月15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服务。
2.3.2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6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3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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