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大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吕梁北太佳省界收费站“物流驿站”暨吕梁北片区分拨中心改造工程。
1.2采购人:山西大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T
1.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为充分发挥路域经济的功能,利用太佳高速公路主线省界收费站撤站后闲置的场地建设了“物流驿站”,为过往司乘人员提供服务。为保证物流驿站出入口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结合原有地形图以及主线撤站后现场实际情况,根据施工图,对变速车道、标志标线及护栏进行改造施工。
1.7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山西大运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吕梁北太佳省界收费站“物流驿站”暨吕梁北片区分拨中心改造工程,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如有)及工程量清单。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001标包)。
2.3工期:自合同签订起3 个月内完成。
2.4建设地点:吕梁市临县。
2.5质量要求: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申请验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按照工程管理办法及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报告后工程予以交付。
2.6安全目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9号公告)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2.7采购最高限价:人民币35.177636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或核准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二类甲级从业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从业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2025或2024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如同时提供2025年度和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以2025年度的为准。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4)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任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拟任专职安全员:1名,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登记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须提供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社保证明材料以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代收的凭据,或能证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其他材料。
(5)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②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④供应商未被列入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已被列入但未处于有效期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相应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3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同一标包或不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为。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采购人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2025年国务院令第802号相关规定)。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18时00分~2026年3月2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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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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