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麟游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工程投资总概算411.57万元,工程内容为以永安河为中心,涉及蒿坪、峡口水库、东沟和西沟湾四条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3km²。其中:综合治理面积1.86km²,生态修复面积7.44km²。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002)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003)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Ⅲ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企业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3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4.财务要求: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持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企业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7.信誉要求:①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陕水建函(2016)29号要求,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②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③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要求:①申请人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②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且提供在本投标企业近一年内养老保险缴纳凭证;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组织及法人,不得参加投标;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002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Ⅱ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资格要求。
(003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Ⅲ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同麟游县蒿坪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Ⅰ标段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4日08时30分到2026年03月31日17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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