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冷风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冷风机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2.2.1采购冷风机主要用于夏季舱内作业需求,以保证温度环境满足生产要求,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计、制造、包装、运输、调试、培训、验收等内容,设备到厂即可直接使用,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2投标人所投全部货物或设备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生产,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3 交货地点: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888号和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2468号,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50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1.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者为其他组织。
3.1.2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冷风机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特征的须提供技术协议书,否则不予认可)。
3.2 信誉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以下情况的投标人:
3.2.1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检索“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查询为准)。
3.2.2被列入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江南长兴造船有限责任公司失信名单。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包括代表制造商处理销售及相关业务,或从事商品买卖交易活动,通过购买和销售商品来获取利润,不直接参与商品的设计生产过程的供应商)投标。
3.6本次项目不接受转包。
3.7本项目不接受附加条件的报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2026年03月24日23时00分至2026年03月30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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