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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基层浸润工程”集中培训及精品展演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O-2026(JKJ)065 项目名称:“中华文化基层浸润工程”集中培训及精品展演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中华文化基层浸润工程”集中培训及精品展演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中华文化基层浸润工程”集中培训及精品展演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全疆基层文艺骨干集中培训、专家指导与数字化平台运维、精品展演、宣传推广、物料制作及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监理、检测、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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