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敦煌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150MW/600MWh项目EPC总承包已由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敦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敦煌市沙州储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实施敦煌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150MW600MWh项目的批复》(敦政办回字[2025]32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敦煌市沙州储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单位:敦煌市沙州储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名称:敦煌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期)150MW/600MWh项目EPC总承包;
2.3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光电产业园区内;
2.4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本项目规划建设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一座,本期投资建设150MW/600MWh项目,其中145MW/580MWh采用磷酸铁锂电池,5MW/20MWh采用全钒液流电池,均采用户外集装箱布置,建成后通过35kV汇集线路接入星奥330kV变电站。
(2)本项目计划建设智慧能源服务中心一座。该中心集调控、研究、数据、交付和展示五大功能于一体,旨在通过“三集一体”的管控模式,将运行、维护、检修集中管理,以实现“远程集中监控、现场无人或少人值班”的科学管理模式。
(3)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储能场区部分、星奥330kV变电站侧扩建部分以及智慧能源服务中心。
所有工程建设规模详见发包人要求、工程量清单,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方审核确定的设计方案及施工图为准,工程价格最终以实际结算价格为准。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6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并网、相关手续办理及质保等。储能集成系统、进出线间隔、一次设备、二次设备等,最终配置方案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出具的电网接入批复意见为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完成整个储能项目及智慧能源服务中心的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会审、竣工图编制、设计交底及配合各类验收等服务。
(2)设备及材料采购:负责储能系统整体(质保期5年)、集电线路、对侧间隔扩建、智慧能源服务中心等所有设备材料采购、试验、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工作;本项目主变压器由招标人采购,本项目中标单位承担主变压器设备供货方的管理责任和合同价款支付。招标人对投标人拟选择的设备、材料供应商有否决权。投标人负责的本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招标工作,应提前10天通知招标人;在确定主要设备(储能系统、主变压器等)、材料供应厂商之前(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书的编制、评标、定标等),投标人应先期取得招标人的同意和认可。
(3)土建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规模范围内所有专业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等工作。
(4)其他: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质监验收、并网验收、保护定值计算(含计算书)、涉网试验、调度自动化、消防验收等审批手续办理及停送电手续办理;负责施工用地、运输通道和施工协调等工作;负责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所有手续办理,招标范围内的水保验收、环保验收、安全验收、防雷接地等手续办理;档案验收及移交、竣工验收以及国家、地方政府、电网公司要求开展的所有验收及专项验收(包含现场一致性核查,技术方案评审)等;上述验收报验文件的编制、咨询、报审、承办会议等,直至验收通过的全部工作。
(5)工程设计、施工质量、设备选型等必须满足业主、行业主管部门、甘肃省国网公司、电力建设质量监督等验收要求,项目最终通过各方验收实现并网发电。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技术规范书及EPC总承包合同。
2.7概算总投资(最高限价):463505983.00元;
2.8计划总工期:14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4月25日
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日期:2026年9月15日;
实际开始工作时间按照监理人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时间为准,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日期不变。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质量要求: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及储能设备标准等应符合国家最新规范、行业最新标准及甘肃省国网公司最新并网要求,投标人对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人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施工质量优良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在本单位的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在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2025年9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
注:施工负责人可兼任EPC总承包项目经理。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连续两年无亏损,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本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情形的。
3.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时间段内的查询结果为依据)。
3.7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20时00分至2026年3月29日20时00分(节假日不除外)(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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