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万安街道石桥村桥元丽景北区电梯维保服务。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采购人:四川天府新区万安街道石桥村村民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街道下拨桥元丽景小区管理经费。
预算为:11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万安街道石桥村桥元丽景北区电梯维保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四、邀请供应商
(请登录)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许可参数V≥2.5m/s);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B级及以上证书)。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10.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非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单位、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出现有损于交易公平性原则的行为,禁止参与本项目交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请登录)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请于2026年03月25日至2026年03月31日00:00-23:59:59(北京时间)……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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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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