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上海中冶医院2026年度及2027年度外出体检拍片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无
1.3采购人:上海中冶医院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我院就2026年度及2027年度外出体检拍片服务进行采购,具体见采购需求。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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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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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上海中冶医院2026年度及2027年度外出体检拍片服务采购项目 |
300000(15万元/年) |
元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上海中冶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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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1.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2.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将与供应商就本次采购的服务单价进行谈判,并根据谈判结果签订框架采购协议,约定采购单价,以实际发生采购量结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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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
(2)供应商应具有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有缺项,需出具情况说明);
(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供应商自2023年01月01日起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供应商提供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不作为有效业绩;
(5)①合格有效的机动车行驶证;②合格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单;
(6)如供应商为医疗机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
如供应商为医疗设备生产经营企业,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①生产企业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营企业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②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复印件。③提供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上述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上述材料需为响应人实际持有,不支持通过挂靠、转让、合作等形式获得或共享相应材料与资质。供应商应尽可能完备的提供自身合法开展本次服务所需要的各类证明,如因提供证明不完善导致评审委员会审查不通过的,一律自行承担后果。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3月25日08时00分到2026年0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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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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