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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中国联通呼和浩特云数据基地DC6机电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4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2026年中国联通呼和浩特云数据基地DC6机电新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1.1.1本期采购内容:(1)设备部分:电源专业、暖通专业、动环专业、电气消防专业等机电工程全部设备及材料;(2)设计部分:机电工程设计;(3)施工部分:电源专业、暖通专业、动环专业、电气消防专业等机电工程安装施工服务。

1.1.2建设规模:采购预算为96958.75万元(不含税),IT产能应以60MW为目标,最低不小于57MW。

1.1.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技城园区

1.1.4质量要求:合格

1.1.5技术标准要求:须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1.6保修期:工程终验后36个月(蓄电池组为到货验收合格后60个月)。

1.1.7关键节点日期(里程碑节点):2026年7月30日关键设备到货完成;2026年9月15日,具备测试条件;2026年10月25日,测试完成;2026年10月31日初验完成。

1.2  计划工期:2026年4月22日-2026年10月31日(初验)-2027年1月30日(终验)

1.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招标人具备提供设备或材料的能力,可由招标人提供相关设备或材料,在中标人结算中扣除此部分设备或材料对应金额)

1.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采用总价与单价双限方式,分别设定总价及工程量清单单价的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为93,958.75万元,单价限价详见附件3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以评审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查询结果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及施工有效资质:

(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需由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已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要求换发新证的,新甲级资质与原一级资质同等认可,新乙级资质与原二、三级资质同等认可。

(3)安全生产许可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4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机电施工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的机电工程EPC或机电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业绩证明(须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中负责机电施工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机电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以上业绩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高低压配电系统、发电机系统、冷源系统三项中至少两项,智能化集成系统、动环监控系统、机房工艺工程的三项中至少一项,业绩金额(机电工程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或单栋IT产出不低于6MW。

注:①业绩金额:单项合同按照合同金额计算业绩,框架协议按照订单或结算证明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②业绩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结算证明签订日期为准。③框架协议:须附上订单或结算证明,须能体现与框架协议关联性,如:框架协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金额、订单生成或签订日期等信息,提供清晰有效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④业绩证明:须提供验收证明材料,以及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至少1张发票;如为框架协议,每个订单或结算证明须提供至少1张发票。⑤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⑥发票:应附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⑦业绩主体: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⑧同一EPC项目业绩的设计/机电部分可在本次项目评分中的设计/机电业绩中各自对应计算。⑨同一份项目业绩如包含土建/机电内容;其中机电部分可在本次项目评分中的机电业绩中对应计算,土建部分不予计算。⑩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竣工验收报告内容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⑪若证明资料及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对应业绩不得分。⑫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中机电施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⑬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视为未提供。⑭同类项目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或超算或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

(2)设计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至少1项同类项目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须证明该单位在总承包项目中负责设计工作),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设计业绩金额(仅计算总承包业绩中设计部分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或单栋IT产出不低于20MW。

注:①业绩金额:单项合同按照合同金额计算业绩,框架协议按照订单或结算证明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②业绩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③框架协议:须附上订单或结算证明,须能体现与框架协议关联性,如:框架协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金额、订单生成或签订日期等信息,提供清晰有效的扫描件等证明材料。④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合同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至少1张发票;如为框架协议,每个订单或结算证明须提供至少1张发票。⑤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应包含合同名称、甲乙双方名称、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签字盖章。⑥发票:应附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⑦业绩主体: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分公司不可以使用总公司业绩,总公司可以使用分公司业绩,不同分公司业绩不可以互用。⑧同一EPC项目业绩的设计/机电部分可在本次项目评分中的设计/机电业绩中各自对应计算。⑨同一份项目业绩的如包含土建/机电的设计内容业绩,其中机电部分对应的设计服务金额可在本次项目评分中的设计业绩中计算。⑩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内容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证明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⑪若证明资料及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对应业绩不得分。⑫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⑬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满足“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视为未提供。

2.5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职服务管理团队:

(1)专职服务管理团队人员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通信与广电工程)执业资格;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②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机电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负责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注:①须提供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证书名称)、相关证书及证件原件扫描件;②须提供2025年9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证明中须体现投标人公司名称及人员身份信息且具有社会保障管理相关部门盖章;③须提供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证书信息查询网页截图,截图要求:“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告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截图中须体现注册单位,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④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仍在有效期的,可与电子证书共同提供,仅提供纸质证书而不提供电子证书的属于无效资质;电子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厅函〔2025〕13号)相关要求。⑤团队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为专人专岗,不得兼任或复用。⑥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从事其他项目中的兼职或复用工作。

(2)负责人业绩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职责完成的至少 1 项同类机电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验收时间为准),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机电项目施工业绩。

③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至少完成过 1 项同类工程设计业绩。同类项目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或超算或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同类项目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或超算或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②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半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③个人业绩有效性须附业绩工程项目验收报告证明,证明材料中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EPC项目施工负责人或EPC项目设计负责人岗位职责的人员信息与本项目应答岗位人员信息一致。

机电工程施工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同类项目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或超算或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②以上业绩所涉及的项目建设内容中,应包含高低压配电系统、发电机系统、冷源系统三项中至少两项,智能化集成系统、动环监控系统、机房工艺工程的三项中至少一项。③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半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④个人业绩有效性须附业绩工程项目验收报告证明,且证明中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信息与本项目应答岗位人员信息一致。

设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①同类项目指:通信机房或数据中心类(包括通算或超算或智算等数据中心业绩)②以上业绩应包含机电工程设计内容。③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半年内至投标截止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由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④个人业绩有效性须附业绩工程项目设计文件证明,且证明中相应岗位职责的人员信息与本项目应答岗位人员信息一致。

2.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任意一方牵头均可;

(2)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7  投标人在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加盖企业公章的合规经营承诺书为准。

2.8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分公司黑名单不得参与投标;在采购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分公司黑名单供应商,则有权废止其参与资格、中标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分公司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供应商承担。(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  处于禁入期内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中的禁入型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2.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11  投标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信息一览表》及《承诺函》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不适用)

4.2  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3月24日23时00分至2026年3月30日17时00分。

4.2.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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