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国际公司-NEV吊具维保项目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物流集团汽车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长国际公司-NEV吊具维保项目
2.2实施地点:奥迪一汽新能源工厂院内
2.3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订,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最高响应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181818元
|
序号 |
名称 |
吊具数量 (个) |
服务月份(个) |
合计维保次数(次)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
1 |
NEV吊具维保 |
13 |
12 |
156 |
1165.5 |
备注:13个吊具,每个月维保一次,共计156次。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企业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在本项目投标和业务运行过程中,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中国汽车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 中国汽车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中国汽车物流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采购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招标人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中国汽车物流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 供应商承诺:(有效期为招标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供应商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中国汽车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②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③供应商承诺:提供满足技术任务书要求的产品及服务。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1.3业绩要求:提交合同日期自2023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的1个自动化设备的销售或维修保养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应是合同的直接供货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标的物、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3.3本次采购不接受分公司参与。
3.4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6年3月24日23时至2026年3月27日23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