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采购中心(以下简称“询价人”)就炭素公司原煤短途运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和报价。
请报价人按照时限投递报价及应答文件,逾期报价将不被接收。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本项目为中煤华利新疆炭素科技有限公司原煤短途运输服务项目,运营承包人负责中煤华利吉矿超低灰活性炭煤短途运输作业,起点为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郎德露天煤矿煤场,承运终点为新疆新星市二道湖工业园区,承运距离约为310公里;为保证中煤华利吉矿超低灰大块煤运输安全及时,选择有实力、管理规范的运输公司进行合作,暂定承运量为6000吨,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货物运输过程中,投标人承担从出发地起至各到达货场超过3‰以上的运输出入库损耗责任,超过部分的量以双方共同协商为准。询价范围详见第二章项目内容和总体要求。
2.服务周期:服务期限预计2026年4月- 7月30日,服务开始具体时间自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3.地址:哈密市和翔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吉郎德露天煤矿煤场至新疆新星市二道湖工业园区,承运距离约为310公里。
4.其他:(选填)
二、询价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证件扫描件)。
2. 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件扫描件);
3. 至少具有5辆符合国家公路货运车辆管理规定的自卸车辆,投入本运输项目,本次招标只对车头(即:重型半挂牵引车)做要求,如非自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写明是投标人名称的为自有车辆),提供有效的车辆雇佣协议(投标文件中提供拟运输车辆明细表及机动车行驶证正/副本原件扫描件、车辆有效期内合格保险和车辆道路运输证件);
4.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3份运量大于1000吨的运输服务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中没有写明运量的可提供与签订单位签字或盖章版的结算单或发票等证明文件)。
5.响应文件需附廉洁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上述为必须满足条款,偏离将可能导致废标。
三、报价要求1.各报价单位务必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得少报或漏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采购人保留查验询价响应单位销售合同原件、对应发票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权利。
3.各报价单位严肃报价,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货含税价,并注明税率。如对询价项目有疑义或需要澄清落实,请书面与技术或商务联系人联系、落实。
4.未上传电子版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报价。
四、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6-03-24 18:23:43(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6-03-30 12:0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6-03-30 12: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