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 光 伏 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已由 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第八师发改备〔2024〕6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3.项目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煤储运、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H2/CO分离装置、60万吨/年乙醇装置、乙醇脱水制乙烯装置、VCM单体装置、50万吨/年PVC装置、3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冷冻站、中心化验楼、控制室、变电所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
4.标段工程规模
(1) E6608004006260026003001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 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标段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煤储运、煤气化装置、净化装置、H2/CO分离装置、60万吨/年乙醇装置、乙醇脱水制乙烯装置、VCM单体装置、50万吨/年PVC装置、35万吨/年离子膜烧碱装置及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罐区、脱盐水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冷冻站、中心化验楼、控制室、变电所等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装置。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请登录) | 新疆天合能化新材料有限公司智能生态光 伏耦合绿色特种树脂低碳转型升级示范工程(一期) 地基处理工程施工 | 本工程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合同工程,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所有地基处理工程施工,按照图纸要求施工、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要求,并验收合格。 | 2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签订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 投标人需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3年(2023年至今)须具有3项在建或已完工项目(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或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施工内容包含地基处理(提供有效业绩合同扫描件或竣(交)工验收证书);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的(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公司财务报表,未完成2025年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新注册成立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财务证明。3.5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项目负责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同时持有有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6其他人员要求: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具有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至少配备2人,取得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至少配备3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安全员。质检员:至少配备1人,取得质检员岗位资格证书。材料员:至少1人,取得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对应人员,投标人在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单位盖章社保证明复印件,安全员具备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即可。3.7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3月1日至开标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虚假承诺一经查实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3.8.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三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6年03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6年03月30日 0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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