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会中集智谷总部研发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四会市贞山新城,项目总共分十期,本次设计为第七期,计划实施旅游大道及调蓄排水工程,项目业主为四会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四会中集智谷总部研发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拦水钢坝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四会中集智谷总部研发基地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四会市贞山新城,项目总共分十期,本次设计为第七期,计划实施旅游大道及调蓄排水工程。旅游大道南起广强大道,北至莲湖路(未建),为城市次干道,长度1680m,红线宽24m,两幅路形式,双向4车道。道路从南往北,依次与广强大道、观湖路(南路)、桔红一路、桔红二路和桔红三路等城市道路相交,与广强大道进行顺接,路口均属于本工程范围,另外,道路在K0+700(观湖路)有规划水系,在K1+645有现状姚沙排渠二需要保证近期水系连通,分别新建箱涵和管涵,均属于本项目工程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除道路工程外,还包括排水、给水、电力、通信、照明、绿化、交通设施及及调蓄排水工程(设计水面面积约40.7 公顷)等其它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拦水钢坝
(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必须取得有效的资质证书,生产能力满足我方需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招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两年(2024年8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能够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有过类似项目的供货经验,提供2家及以上成功合作的客户案例。
(6)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函或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根据物资品类合理制定),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招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参与。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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