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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回水坝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嘉陵江干流苍溪县城回水坝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苍溪县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苍水发 【2025】 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苍溪县河湖管理保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苍溪县水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苍水发 【2025】 6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元市苍溪县。

2.2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长2.12km(上起苍溪铁路高架与嘉陵江相交下游处,下至梨仙湖湿地公园处)。

2.3计划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后期服务(从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移交资料完成后止)。

2.4招标范围:

包括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5)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领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 23 时  59 分至  2026 年 4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不少于5日),(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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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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