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脱硝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已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6〕3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招标人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院内
3.项目工程规模:对1台660MW机组锅炉实施分级燃烧技术改造,新增炉膛配风、炉膛清洁系统,从源头抑制氮氧化物(NOₓ)生成;拆除2×330MW机组输煤系统廊道现有21台多管除尘器,全部更换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4.标段工程规模
(1)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脱硝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2×330MW机组输煤系统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改造项目,【标段工程规模】:拆除2X330MW机组输煤系统现有21台多管除尘器,全部更换为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5.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脱硝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2×330MW机组输煤系统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改造项目 |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河热电分公司脱硝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及无组织治理项目—2×330MW机组输煤系统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改造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
18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2.财务要求:提供人须提供企业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若2025年尚未完成,则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经审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中标通知书发放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类似业绩1项(除尘器制造、改造、安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发票(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应是对应业绩合同的任意一次付款发票,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发票代码、号码、查验结果、查验时间)。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人名单,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请登录)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3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31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