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已由新发改批复【2025】2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第STSJ-2合同段第STSG-5标段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招标人所需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G217线莎车至塔什库尔干县公路建设项目(第一批次)路线起点位于莎车县机场快速路与X504立交附近,路线走廊基本沿叶尔羌河与塔什库尔干河两岸布设,途经喀群乡、霍什拉甫乡、阿尔塔什水利枢纽、库科西鲁克乡、塔尔乡、下坂地水利枢纽、阿拉尔国家湿地公园,终点位于塔什库尔干县与G314线平面交叉,路线里程全长223.933km(含短链177.281m),其中新建和改建路线215.031km,利用霍什拉甫叶尔羌河大桥及其连接线项目8.860km。
本项目属于ST-5合同段K107+342~K114+740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境内,起点K107+342位于阿尔塔什水库3号冲沟与第四合同段终点相接,设置宗塔什特长隧道穿越阿尔塔什水库南岸山体后至终点,终点位于阿尔塔什水库6号冲沟与第六合同段起点相接,终点桩号为K114+740,全长7.398km。含特长隧道7342m/1座,平导洞7365m/1座,竖井298m;桥隧养护站1处。挖方0.57万m³,填方10.46万m³(利用石方9.19万m³),路面沥青面层61899㎡。以及本项目全线道路机电工程(不含其他合同段隧道机电)。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试行)》(中国铁建供应链〔2025〕106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许可范围内含拟招标物资;
(3)生产能力:招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2025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财务相关报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三张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同类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业绩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注册不满一年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4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招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招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不在《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29日23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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