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目类型:服务
5、采购预算:人民币60万元/年。
6、最高限价:人民币60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经磋商委员会核实报价标后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7、采购需求: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大厦、海关大楼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确保完成能达大厦24台电/扶梯以及海关大楼1台电梯提供维修保养工作的一切事项,具体内容、服务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维保电梯明细:
能达大厦24台迅达电/扶梯,规格型号见下表:
|
产品名称 |
编号 |
型号 |
站/门 提升高度 |
载重量/ 梯级宽度 |
速度 室内/室外 |
维保台数 |
|
主楼低区客梯 |
LR01-05 |
S7000 |
14/14 |
1600 |
3.0 |
5 |
|
主楼高区客梯 |
HR01-03 |
S7000 |
32/32 |
1600 |
4.0 |
2 |
|
HR02,HR04-05 |
S7000 |
31/31 |
1600 |
4.0 |
3 |
|
|
主楼客梯(消防功能) |
FR01-02 |
S7000 |
34/34 |
1350 |
3.0 |
2 |
|
群楼客梯(消防功能) |
FR03-04 |
S5400 |
6/6 |
1600 |
1.75 |
2 |
|
裙楼客梯 |
ET01-02,ET07-08 |
S5400 |
6/6 |
1350 |
1.75 |
4 |
|
ET03-04 |
S5400 |
6/6 |
1350 |
1.75 |
2 |
|
|
ET05-06 |
S5400 |
5/5 |
1350 |
1.75 |
2 |
|
|
自动扶梯 |
ES01-02 |
S9000 |
5400mm |
1000 |
室内 |
2 |
海关大楼电梯的规格型号表
|
序号 |
梯号 |
品牌,规格 |
台数 |
|
1 |
XODTC89823 |
X0-CONIII, 1000kg,1.5m/s,4/4/4 |
1 |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一年服务期满,中标单位若在履行合同期限内,经采购人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项目实行年度考核,全年月考核平均分达到90分及以上的,在不改变服务费用和原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可续签二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采购人撤出该项目的,本合同同时自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按后附格式);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按后附格式);
2、响应供应商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按磋商文件后附格式):响应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供应商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后发现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规定的信用记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或《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资质证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22条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修理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因此,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相应许可的单位。电梯制造单位委托的单位须为针对本项目授权维保单位或设备厂商特约售后服务商。针对以上相关规定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前提供符合以上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时须提供以上相应承诺书,未提供或提供承诺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响应供应商相关承诺:响应供应商成交后必须协助采购人向政府部门申请办理上述电梯的整梯年检(每年1次)、限速器年检(若合同期内若需年检),取得检验合格证、使用证并按时交给采购人。
以上未尽之处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表。
5、拒绝以下响应供应商参与投标
响应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7日9: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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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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