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昆山市港航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运输项目,招标人为昆山市港航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昆山市港航物流有限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昆山市港航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运输项目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主要范围为昆山市港航物流有限公司2026年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运输。本项目分为2个标段,年预计总量为6.5万吨(含一般固废),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550万元(含税)。其中南通东江全年预计2.6万吨运输量,江苏东江全年预计3.9万吨运输量。本次招标所涉运输量及金额均为预估,招标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合理报价。本项目商务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任意一个或所有标段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单一标段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允许兼投兼中。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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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号及名称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 |
预算金额(含税,万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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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30吨及30吨以上(槽罐车)(危废) |
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废车辆运输服务 |
2-3家 |
94.1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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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 |
10吨-20吨(危废) |
(1)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废车辆运输服务 (2)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废车辆运输服务 |
2-3家 |
86.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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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吨(危废) |
(1)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危废车辆运输服务 (2)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危废车辆运输服务 |
298.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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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吨(一般固废) |
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车辆运输服务 |
5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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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吨(内部次生危废) |
南通东江和江苏东江内部次生危废转移运输服务:南通东江转江苏东江或江苏东江转南通东江、江苏东江焚烧转江苏东江填埋 |
1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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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商务技术标准要求”;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对应标段投标将被否决。(注:须对所有运输距离进行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6 配送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沿海经济开发区(洋口化工园区),招标人指定地点。【注:用车运输范围覆盖江苏省内。】
2.7 其他说明:本次招标服务覆盖南通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江苏东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相关需求,由昆山市港航物流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由合同主体承担该合同的全部权利、义务及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各标段)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的“信用中国”中“信息公示”栏中的行政管理信息截图、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等三个查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至少须同时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8类、危险废物)类别。
3.4 车辆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必须具备2辆及以上自有30吨及30吨以上槽罐车。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对应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名称)。
标段二: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1辆及以上10-20吨平板车/箱式车、6辆及以上34吨平板车/高栏车(其中高栏车至少应具备3辆)。
注:
(1)上述所述的高栏车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须体现投标人名称)。
(2)高栏车型须提供每辆车目前最新车厢照片(照片中务必体现车厢的高栏和车牌号);如现有车辆未加装高栏,投标人须承诺中标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高栏加装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改装的视为违约,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其余车辆允许投标人租赁具有运输相关资质的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租赁合同或协议需附上车辆所属公司的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该资质至少须同时包含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3类、8类、危险废物)】及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近期照片,租赁合同或协议服务期应在本项目服务期内。
3.5 驻场服务要求(仅针对标段二):投标人须明确可接受最长押车时长(不低于24小时);按要求提供驻场服务,配备至少1辆10-20吨危废运输车辆,至少3辆34吨危废运输车辆;同意接受就近拼车服务,并按约定另行计取拼车费用。(提供《承诺函》)。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4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服务开始时间等相关时点为准)须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指经营单位危险废物收运项目)1个或以上。须提供运输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盖章页等)及危废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网页查询截图(网页截图需体现危废经营单位名称及证书有效期)。
注:标段一同类项目业绩必须包含物化类或综合利用类危废收运(医疗废物除外);标段二同类项目业绩必须包含填埋类或焚烧类危废收运(医疗废物除外)。
3.7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10 投标人未被列入东江环保不合格及黑名单供应商库的(以招标人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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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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