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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林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数智大棚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3-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编号:欧邦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

基本情况

1

平湖市林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数智大棚产业项目

514.1694

平湖市林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及配套设施项目-数智大棚产业项目图纸内基础设施内容等。新建4m宽混凝土道路1152m2、2.5m宽混凝土道路1050m2、设施硬化384m2;新建U型槽1208米、过道板137.2m2、围栏1051米、传达室1套、伸缩大门1套;新建薄膜连栋温室8.0m跨度两锯齿薄膜温室14464m2,避雨棚防鸟棚12884m2,土地平整42094.7m2;新建补光灯系统、灌溉水肥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采购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大棚建设部分,另一部分为大棚运营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①建设部分:本项目大棚建设费用不得超过相应最高投标限价。

②运营部分:本项目运营部分采用统一报价形式,运营期前两年,中标供应商每年向采购单位支付的运营费最低报价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第三年起至运营期结束,年运营费率在前两年报价的基础上增加2%(运营期为:10年(具体开始时间以业主方通知时间为准),运营期间采购人如有征地或其它政策性因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中标供应商应无条件退出,双方互不承担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六、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4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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