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码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合同(二次) 已批准服务,项目业主为 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 ,服务资金来自 项目投资费用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码头改造项目分为库区工程改扩建和码头工程改扩建两部分,需要分别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通过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
库区工程改扩建主要拆除16座汽柴油储罐、原油储罐及相应设施、汽车和火车装卸站及相应设施、中心变电所、中央控制室、消防水罐及消防水管网等,新建2座8万立方米混凝土全包容丙丁烷储罐,2座3千立方米丙丁烷球罐,1座2万立方米的乙烯低温储罐,一座2万立方米的船燃罐,复建中央控制室和中心变电所等。
码头工程改扩建部分拟拆除已建5万吨级油品泊位,原址新建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兼顾2艘5000GT LPG船同时靠泊),用于丙烷、丁烷和乙烯装卸船作业。泊位呈一字型布置,占用岸线长度313m,设计吞吐量为225万吨/年,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235万吨;并建设与其配套的生产辅助设施。
2.2招标范围:为广西东油沥青有限公司码头改造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具体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1.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开展环境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包括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噪声、生态、海洋等环境要素。
2.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分别编制项目库区改造部分和码头改造部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收集、获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所需的资料、数据、信息和文件等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4.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导则、地方环保要求等,编制项目环评报告,按要求提交和出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6.按审查、评估意见,修改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直至取得最终批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7.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审查、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8.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需要开展的其它工作。
9.乙方承担因以上工作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监测费、人工费、差旅费、评审费、会议费、出版费和税费等所有费用。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一个中标人。
2.4服务地点:(请登录)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预估),项目进度根据甲方要求完成。
2.6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含税6%)。该报价为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所有费用。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3.3安全环保健康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较大及以上环境事件、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财务和信誉要求:
3.4.1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如投标人资产总额小于负债总额的,投标将被拒绝。
3.4.2信誉要求:
3.4.2.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2.2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付、服务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
3.4.2.3 投标人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https://xypt.china-eia.com/XYPT/)未被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提供网站截图等相关证明,评委现场查询核实。
3.5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开展过1项码头泊位新建或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业绩。须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扫描件。
3.6投标人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投标人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数量不少于3(含)人,需提供人员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提供202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投标人名义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3月24 日20时00分00秒至2026年3月 30 日23时59分59秒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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