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合和集团所属11家企业2026年度清洁用品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KCCG-2026-10625
2.3招标内容:对合和集团所属11家企业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云南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昆明桂花大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云成印务有限公司、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维笙山海湾酒店)、云南中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度清洁用品进行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玻璃清洁剂、不锈钢清洁剂、尘推架、草酸、除垢剂、大垃圾袋、地毯抽洗剂、垃圾铲、炉灶清洁剂、石材晶面剂、清洁设备类等。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2.4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5 质量要求:(1)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及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产品交付时,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使用方予以接收。若使用方在验收时发现任何质量问题或产品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中标人应于 3 日内对产品进行更换。
2.6交货地点:
(1)昆明翠湖宾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翠湖南路6号
(2)云南福牌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园林路126号
(3)云南红塔体育中心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红塔西路17号
(4)云南金鹰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关上镇金晖路8号
(5)昆明桂花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56号
(6)苏州天平大酒店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金山南路168号
(7)云南天恒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432号、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红锦路367号红云红河集团后勤服务部、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五一路如安街如安3号4楼、昆明市官渡区昌宏路136号云南昆玉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8)云南红塔大酒店有限公司: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红塔大道32号
(9)云南云成印务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1-3
(10)昆明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大理维笙山海湾酒店):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大理创新工业园区满江办事处机场路西侧大理半岛假日酒店C幢2区1-12层
(11)云南中维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螺峰街126号
2.7交货时间:清洁用品分批次配送,自使用方下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9项目金额:采购计划总金额约为:203.19万。
注:采购计划金额仅为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内容进行结算。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响应企业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2)投标/响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响应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4)与招标/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响应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不允许中标后转包、分包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3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年3月31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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