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29,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林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乘用车货物类项目四门九座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18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9,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小型客车 | 小型客车(9座) 汽油版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89,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天
合同包2(榆林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乘用车货物类项目四门五座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139,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39,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2-1 | 其他车辆 | 新能源小轿车 | 1(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39,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乘用车货物类项目四门九座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合同包2(榆林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乘用车货物类项目四门五座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林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乘用车货物类项目四门九座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投标人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报告验证码须清晰完整、可有效查验。若因验证码模糊、残缺或无法识别,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核验报告真伪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credit.yl.gov.cn/)。承诺事项:《榆林市政府采购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需上传至承诺附件;承诺有效期为一年。(资格审查人现场通过网络查询)
合同包2(榆林市儿童福利院采购乘用车货物类项目四门五座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两年内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审计报告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赋予的验证码;(投标人所提供审计报告中的报告验证码须清晰完整、可有效查验。若因验证码模糊、残缺或无法识别,导致资格审查时无法核验报告真伪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按无效投标处理。)
(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至 2026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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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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