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食堂改造加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业主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项目内包括食堂2楼拆除、加固、更换吊顶、修复和3楼新建钢结构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3975838.93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 3621087.76元(工程费3562129.2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8010.95元),设计费58958.50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并提供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过程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7日历天;
?施工工期: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B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4.2财务要求
2023 年、2024 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亏损。
提供(2023-2025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4.3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工程投资额3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
(2)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合同额3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4.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5投标人拟派遣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投标人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7投标文件真实性: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投标代理人、股东或项目负责人等若为原武警水电部队转业、复员人员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
4.9投标人如实填写《与中国安能集团系统人员关系说明》(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法人、出资人、高管中是否存在中国安能集团在职、高职、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况说明,未提交说明的,将作否决处理。
4.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于2026年03月24日10时至2026年03月29日24时(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食堂改造加层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业主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安能集团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500平方米。项目内包括食堂2楼拆除、加固、更换吊顶、修复和3楼新建钢结构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3975838.93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 3621087.76元(工程费3562129.2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08010.95元),设计费58958.50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在方案设计基础上完成方案深化设计、全部施工图设计,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并提供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过程服务、竣工验收等工作。
(2)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7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7日历天;
?施工工期: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B证)。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4.2财务要求
2023 年、2024 年、2025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亏损。
提供(2023-2025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4.3业绩要求
(1)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工程投资额3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或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
(2)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合同额300万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4.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或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限内。
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注:上述第(2)、(3)款信用状况在开标环节进行查询,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若投标人针对上述第(2)、(3)款的承诺内容与查询结果不符,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4.5投标人拟派遣的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6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投标人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委托代理人须是投标单位人员。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4.7投标文件真实性:
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提供:承诺(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4.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投标代理人、股东或项目负责人等若为原武警水电部队转业、复员人员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投标。
4.9投标人如实填写《与中国安能集团系统人员关系说明》(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法人、出资人、高管中是否存在中国安能集团在职、高职、退休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亲属的情况说明,未提交说明的,将作否决处理。
4.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于2026年03月24日10时至2026年03月29日24时(北京时间,含法定节假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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