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2026-2027年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框架项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招标项目资金已批复,资金来源为检维修费或项目费用。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
依据《气象法》、《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规范要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投入使用后必须每年定期检测。本项目为大庆石化公司2026至2027年两年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框架招标。检测覆盖外部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网)、内部防雷(SPD 浪涌保护、等电位联结)、防静电(接地、跨接、静电消除)三大系统检测。本项目每年总检测点数预计5万点,概算金额250万元/年。
本项目不分标段,设定单价最高限价,其中:
(1)建筑物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单价控制价为占地面积2元/平方米(含税及其他费用);
(2)构筑物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单价控制价为52元/点(含税及其他费用);
(3)内部防雷(SPD 浪涌保护、等电位联结)检测单价控制价为50元/只(含税及其他费用);
(4)防静电(接地、跨接、静电消除)及保护接地检测单价控制价为50元/点(含税及其他费用)。
报价方式: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最高限价基础上按折扣系数报价。投标折扣需为百分数格式,保留两位小数,如**.**%(投标折扣如为90.50%也即投标报价为单价最高限价的9.5折)。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100%。
中标价格:执行固定单价(含6%增值税、拆装断接卡及全部检测相关费用等)。
服务内容:负责按照甲方和国家规范及黑龙江省气象局要求对大庆石化公司各装置现场防雷防静电等电位进行测试;负责新建、改扩建装置防雷静电接地验收检测;出具符合气象局要求的检测报告,乙方同时负责配合甲方与政府部门或气象局对接,确保通过新建、改扩建装置防雷静电接地验收。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付款凭证到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在服务执行有效期内,若出现以下情况,可终止采购结果的执行:
(1)集团公司或大庆石化公司采购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
(2)检测范围、要求等发生重大调整,有必要重新招标时;
(3)中标单位检测方式不满足黑龙江省气象局测试要求及黑龙江省气象局登记管理要求。
结算及付款方式:采取按实际检测工作量结算方式,依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检测完成情况,每年春季、秋季检测或项目防雷检测工作结束后由中标方汇总相关检测报告等资料后,每年分两次开具完成工作量(春季检测和秋季检测各一次)的全额增值税发票(项目检测按项目结算要求),向买方办理结算。按大庆石化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付款,无预付款。
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检测报告出具后至服务期限结束,质保期内若因检测结果不准确、不完整等检测方原因引发相关问题,由中标人无偿重新检测并承担相应责任。
项目使用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公司;
项目承办人:机动设备部刘鑫伟 联系方式:0459-6738205。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庆石化公司现场防雷防静电检测服务,具体检测项目、范围及要求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21431-2023版),确保检测全面、无遗漏,满足项目安全生产要求。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测建筑物、构筑物外部防雷(接闪器、引下线、接地网)、内部防雷(SPD 浪涌保护、等电位联结)、防静电(接地、跨接、静电消除)三大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气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甲级《防雷检测资质》证书,投标文件中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外省检测单位需在黑龙江省气象局报告登记,提供气象局信息公示截图。
3.3 具备政府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静电检测CMA资质(CMA附表必须有防静电装置检测,防静电接地电阻,防静电等电位连接电阻),提供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的技术人员中,具有《防雷个人能力认定证书》的检测人员不少于9人,且其中至少1人员取得特种作业高处作业证人员、至少1人取得低压电工作业证;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且具有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提供2025年12月至2026年2月社保,2026年03月15日后补缴无效)。
3.5 投标人需具有以以下业绩:提供2023年至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当日)防雷建筑物检测的相关业绩,提供1份合同,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公示首页、尾页及合同金额页),投标人名称应与合同、发票中提供服务方(乙方)或销售方一致,投标人名称变更需提供相关变更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相关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
3.7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8 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公司之间,只允许一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9 投标人应遵守并执行大庆石化公司安全环保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在接到招标人任务后,根据测试数量安排满足现场测试要求的人员在最短时间到现场组织检测(不因节假日或休息时间为理由间断检测),并接受大庆石化公司管理人员的检查,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企业信誉,投标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被大庆石化公司中止交易资格在处理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和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供应商中止交易资格通知公告为准。
3.12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6年 03月24 日 14:00:00 时至 2026年 03 月30日 23:59:59 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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